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2021-06-24 16:14系统
桂发〔2020〕2号
(2020年2月26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强监管、严执法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系统推进,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短板漏洞和风险隐患,压紧压实各层级各单位各环节责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快推进高危行业转型升级
(一)加快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改变粗放的开采方式,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促进非煤矿山向安全可靠型、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转变,推进资源科学有序开发。严格地下开采矿山主体资格管理,严禁以分包、转包等工程建设名义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原则上新建矿山同一矿体只设一个采矿权主体。
(二)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步伐。对设计生产能力9 万吨/年的煤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对开采条件复杂、开采风险高的煤矿,引导关闭退出。保留的煤矿时限采煤机械化、安全监控信息化、安全生产标准化。
(三)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高危项目。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严格落实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制度。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审批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等有毒气体化学品以及涉硝等爆炸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底前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仍为A级(高风险)的化工园区全部关闭退出、2022年底前所有的化工园区全部达到C级(一般风险)及以上。整治“小、散、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坚决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进园入区。
(四)持续推进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施关闭退出,2022年底前减少到30家以内。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一)突出安全监管重点。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交通运输行业: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以及重型载货、农村客运、校车等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查“百吨王”以及大客车超速超员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施工、私搭乱建、乱排乱放等严重违法行为。建筑施工行业:重点整治施工企业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行为以及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临时用电和隧道工程、轨道工程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防领域:重点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少数民族村寨、城中村、旅游民宿、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等场所的专项治理,集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行为,工贸行业:重点整治高温熔融金属、钢铁煤气、粉尘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以及涉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煤矿:重点整治“一通三防”()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火灭火)、水害防治、机电运输、顶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越界开采等严重违法行为。高度危险装置、重大危险源、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注册为“新材料”“新科技”、实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烟花爆竹行业:重点打击超标违禁产品、企业转包分包、“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非法生产经营以及违法储存、运输、燃放行为。
(二)强化综合监管职责。应急部门要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及时提请制(修)订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加强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部门会商协同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约谈考核制度,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三)强化属地和部门监管职责。除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有明确规定外,设区市、自治区各部门不得将本级属地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及事项下放或委托下一层级负责。对取消、下放和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必须依法依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厘清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边界,消除监管盲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四)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其实是细则,切实履行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主动担当履责。督促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强化安全生产执法
(一)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加快解决市县应急部门安全监管任务重、人员不足等问题,调整充实基层执法队伍。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力争2022年底前全区各级应急部门具备执法资格的达到80%,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中具有化工相关专业学历的达到75%。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保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将消防执法纳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内容,依托综治网格平台,开展基层消防检查巡查和隐患治理。
(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立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制度,合理划分执法管辖权限,实行差异化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合理确定自由裁量幅度,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确保执法处罚公平、公正、准确、合法。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强化行政处罚、行刑衔接、失信联合惩戒、约谈警示、公开曝光措施,严格责任追究。
(三)加强执法保障。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按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标准配备执法装备和用车,确保执法需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激励保证监管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
(四)加强事故调查追责。完善事故调查组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事故调查组与纪委监委责任追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完善事故调查挂牌督办工作制度,发生工矿商贸较大事故和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较大事故,由自治区实行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严肃追责问责。开展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预警通报。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执行情况跟踪督办制度。
五、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中央驻桂企业和自治区直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全面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严格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筑牢企业安全管理基础。鼓励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落实职业培训费用使用和补贴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
(三)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加强安全预防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动高危企业提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能力。建立完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等行业企业购买专家服务制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水平。推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督促指导企业建立以标准化为基础的自主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采用安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及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病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
(一)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北部湾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统筹推进河池煤矿基地建设,建立覆盖广西、面向东盟的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及时组织修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多部门、跨区域的实战演练。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通道以及消防救援站、消防装备、消防水源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二)加快应急信息化建设。制定全区应急信息化平台体系建设规划与技术标准,重点建设好自治区、市、县三级应急信息化平台以及有关部门的专业应急信息化平台。加快危险化学品企业及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自动报警、自动预警和跟踪消警全覆盖。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推动“互联网+监管”和“互联网+执法”系统建设,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监管执法精准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
七、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强化社会共治。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聚焦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组织媒体跟随明察暗访、跟进整改督办、跟踪落实问效。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提高举报奖励标准,鼓励社会各界对重大安全隐患是时候监督、提供线索。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各级主流媒体及其网站、新闻客户端要开设公益宣传专栏,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
(三)严格考核问责。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督促检查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切实加强考核巡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严格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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