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患者住院重要告知 2020-12-22 17:12系统 一、参保患者办住院手续时,请在住院处出示以下证件,便于在医院直报:(1)参保患者(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2)离休患者(《特殊人员医疗证》)。(3)异地医保(社会保障卡并在当地备案)。二、如特殊情况,未带相关证件,请患者务必在入院48小时内持相关证件和住院通知单到住院处补办住院手续。三、请患者本人或家属对上述患者个人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四、象山区低保、五保人员提供低保、五保证原件,以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扫一扫 看病更方便